据中国砂石协会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2〕188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
✦ 到2025年,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进一步壮大,培育一批绿色技术领军企业、绿色低碳科技企业、绿色技术创新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定期向各地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征集共性技术难点和技术需求,以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负碳及温室气体减排等领域为重点,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绿色技术创新。
✦ 以节能降碳、清洁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为重点,适时遴选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明确技术使用范围、核心技术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和综合效益。
✦ 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建设,鼓励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生产企业申报保险补偿项目。鼓励国有企业采购、使用绿色技术首台(套)装备,推动绿色技术首台(套)装备应用和产业化。
当前,砂石行业进入依靠科技进步的绿色发展阶段,砂石装备制造成为我国制造业一张耀眼的“名片”。据了解,在“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曾作出规划把建材等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砂石作为一个体量庞大的行业,在建材领域首当其冲。砂石企业应当仁不让,主动参与低碳发展,做好绿色技术创新工作。
在创新思维的引导下,传统砂石行业的边界已经被打开,多种理念、多种技术、多种模式等都在应用并产生了巨大的效益。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充分发挥绿色技术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砂石和装备行业同仁应通过理念、科技、模式等全方位创新,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为“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最大力量。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绿色技术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 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转化应用市场机制,加强创新服务保障,推动形成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竞相迸发、产学研用衔接高效、创新效能持续提升的绿色技术创新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进一步壮大,培育一批绿色技术领军企业、绿色低碳科技企业、绿色技术创新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类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活力不断释放,协同创新更加高效。绿色技术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绿色技术交易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先进适用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得以充分转化应用。绿色技术评价、金融支持、人才培养、产权保护等服务保障全面优化。绿色技术领域国际交流和对外开放持续深化。
(三)工作原则
——目标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实现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目标,着力解决绿色低碳发展科技支撑不足的问题。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重要驱动力,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绿色技术研发水平,畅通转化路径。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发挥市场在绿色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增强市场在配置资源和连接创新各环节中的功能,吸引创新要素向绿色领域集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绿色技术创新保障,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研用并举,突出应用。围绕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攻关,增加绿色技术供给。加大绿色技术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创新各环节和要素的衔接,加快推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压实责任,系统推进。聚焦绿色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加强部门间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对地方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工作的评估指导力度,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引领
明确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定期向各地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征集共性技术难点和技术需求,以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负碳及温室气体减排等领域为重点,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绿色技术创新。
强化关键绿色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技术攻关,鼓励绿色技术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
(二)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
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军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及其联合体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国技术合同登记企业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企业中,遴选发布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引导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对中小微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绿色技术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等创新平台基地布局,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培育和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整合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加强与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基地的衔接。
激发科研单位创新活力。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机制,加大绿色技术创新成效在考核评优中的比重,提高科研人员绿色技术创新积极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兼职参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服务等工作,继续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发明人或团队持有股权、成果转化净收入占比以及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且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等相关激励政策。
(三)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协同
推进创新主体协作融合。引导绿色技术创新企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主体与中介机构、金融资本等联合,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金介”合作机制,促进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